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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架空历史] 夜天子(4月18日 更新至“第17章 摧其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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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21章 叶郎妙计救佳人

  薛水舞杏眼喷火,怒视黄员外道:“你强掳民女,就不怕王法么?”

  黄员外摊开双手,笑眯眯地道:“民不举,官不究,谁会为了这点小事儿去告发本官呢?等你我做了真正夫妻,你还舍得送我去坐牢么?小娘子,你还是从了我吧。

  这男欢女爱的事儿呢,总要你情我愿那才得趣儿,所以老夫才不想强迫你,可你要是敬酒不吃吃罚酒,嘿嘿,说不得老夫也只好用强了,在我家里,你是叫天不应、叫地不灵,叫破喉咙都没人理你的。”

  薛水舞彻底绝望了,不期然地便想起了叶小天,她知道,叶小天一直还在暗中保护着她,这一路不知多少次都因为他才逢凶化吉,可他毕竟是一个人,并不是无所不能的神,这一次他还会及时出现么?

  想到这里是黄员外的家,而黄员外就是这整个村子的土皇帝,叶小天只是一个普通人,并不是能高来高去的江湖侠客,他是无论如何都不可能闯进黄府的,眼神登时黯淡下来。

  黄员外见此情景,得意地一笑,正想再说些什么,猛张飞叶柯急急跑来,贴着他的耳朵低语了几句。黄员外微微怔,横了薛水舞一眼道:“小娘子,你最好仔细想想现下的处境,可不要敬酒不吃吃罚酒!”

  黄员外说罢便快步出了房间,吩咐外面的家丁道:“给我看住她们。”

  黄员外一边走,一边又问叶柯:“是哪儿来的差人?县上的?他们是要征夫还是派役,如今还收到收赋的时节吧?”

  叶柯挠挠头道:“小的听的不太清楚,好像……好像是提什么刑什么司的捕快,小的也听不大懂。”

  黄员外蓦然停住脚步,急声道:“什么司?提刑按察使司?”

  叶柯连忙点道:“对对对,就是这个司,老爷您知道啊?”

  黄员外的脸色微微一变,这么大的衙门,他怎么可能不知道?可他打过交道的官府中人只限于县衙,什么时候有资格跟按察使司搭上关系了?省府怎么会突然派员至此,而且不经州府县,直接找到他一个小小保正头上?

  客厅里,叶小天翘着二郎腿,端着茶盏,正眯着眼欣赏屏风上的仕女扑蝶图,听到一阵急促的脚步声,扭头一看,就见一个肚子滚滚的员外快步赶了进来,腿还没迈进厅,肚子先探了进来。

  叶小天呷了口茶,大剌剌地坐着,也不起身,只是向对面指了指,慢吞吞地道:“坐!”

  黄员外本已拱起手来,瞧见叶小天这般坐派,忙欠着屁股在对面坐了,仿佛叶小天才是此间主人似的,忐忑地问道:“老朽就是本地保正,不知上差大驾光临,有何见教?”

  本来,黄员外也算是地方一个士绅,在县令大人面前说得上话的人物,对一个小小衙役本不必这么客气。可是宰相门前七品官,同样的公差,提刑按察使司的差官和县里的差官自然不可同日而语。

  叶小天清咳一声,淡淡地道:“黄老爷……”

  黄员外赶紧欠了欠身,受宠若惊地道:“不敢当上差如此称呼,上差叫我黄保正就好。”

  叶小天点点头,笑道:“黄保正,我姓叶,叶小天,提刑按察使司三等步快。你们这个村子,这几天有没有什么外乡人来过或者经过这里啊?”

  黄员外心里还没绕明白叶小天究竟是个什么公差,一听这话心里便是一跳,急忙回道:“没……没有什么外乡人经过吧,呃……不知上差因何问起此事?”

  叶小天瞪了他一眼,道:“有些事,也是你能问的?”

  黄员外赶紧应道:“是是是,老朽莽撞了。”

  叶小天晃悠着二郎腿沉吟了一下,道:“黄保正,你记着,如果你们村子有什么人家收留了一个带着孩子的小妇人,又或者是见到有这样两个人从你们村子路过,一定要马上报官。”

  叶小天伸了个懒腰,疲惫地叹了口气,道:“提刑按察使司已经全员出动分赴各地了,叶某初到贵地,刚刚才通知了本地县衙,这个带着一个女孩儿的小妇人,是极重要的一个人犯……”

  他并掌如刀,轻轻向下一削,盯着黄保正的眼睛,森然道:“谁敢收留她们,亦或是知情不报,可是要杀头的!”

  黄员外浑身的肥肉猛地一颤,心惊胆战地问道:“这……这么严重吗,一个小妇人,怎么竟犯下这么大的罪过?”

  叶小天嘿嘿一笑,乜着他道:“谋反大罪,你说这罪大不大?”

  “大!大大大!”

  黄员外一双眼睛都快凸了出来,把头点得小鸡啄米似的,心中暗暗叫苦:“难怪这种地方,竟会出现这样俊俏可人的一位小娘子,还是一副逃难的样子。

  我道她是何人,原来是谋反!是了是了,定是谋反者的家眷,究竟何人谋反啊?哎哟,去年朝廷刚刚平定了连云十八峒的叛乱,莫非这小妇人和那连云十八峒有什么干系?”

  黄员外心里胡思乱想着,叶小天却是一口喝干了茶水,抻个懒腰道:“好了,顺道知会了你,我得赶紧上路了,这桩案子上上下下都紧张的很,按察使大人亲自督办,不敢偷懒呐,若是过了比限之期还抓不到人,我们可是要挨板子的。”

  黄员外正在害怕,一听他要走,不由暗暗松了口气,连忙道:“上差辛苦,上差辛苦。上差公务在身,老朽也不敢挽留,这个……一点小小意思,不成敬意,还请上差笑纳,路上喝口茶水,润润喉咙。”

  黄员外说着,就从袖中摸出一锭五两重的小银元宝,塞到叶小天手中。叶小天拈了拈银元宝,犹豫地道:“这个……恐怕不妥吧,叶某怎好让黄保正破费呢?”

  黄员外点头哈腰地道:“应该的,应该的,要不是上差们辛苦,怎能保得地方上平安,老朽也不能安享太平了不是。”

  瞧见叶小天上下掂着银元宝,似乎还在嫌少似的,黄员外咬一咬牙,又摸出一锭小银元宝递过去:“上差辛苦,辛苦了。”

  叶小天换了一副笑模样,道:“呵呵,既然这样,那叶某就却之不恭了,叶某这就告辞,这件事,黄员外你还要上上心才好。告辞,告辞了。”

  黄员外把叶小天送到大门口儿,点头哈腰地看着他远去,忽然重重一拍额头,哭丧着脸道:“这可坏了,我怎么竟找了一颗灾星上门,这可如何是好?”

  ※※※※※※※※※※※※※※※※※※※※※※※

  黄员外在大厅里不安地踱来踱去,因为他那肥硕的体型,加上呼哧呼哧的喘气声,就像一只发情的肥猪,正烦躁不安地巡视着他的猪圈。

  管家急急跑进来,黄员外马上冲上去,急急问道:“送走了?”

  看到管家肯定地点头,黄员外退后两步,一屁股坐进圈椅,又努力地拱了拱身子,把腰间的肥肉也都塞进椅子,这才长长地出了口大气。

  管家犹豫了一下,问道:“老爷,您既然怀疑那小妇人是连云十八峒的人,何不把她交给那位差官呢?说不定还是大功一件。”

  “嘿嘿,大功一件?你猪油蒙了心吧!”

  黄员员外睁着一双绿豆眼,恨铁不成钢地瞪着他,说道:“那可是提刑司的人,你可知道提刑司的王老虎心有多黑?一旦我把人交出去,那老东西一翻脸,说我是连云十八峒的同党,怕是我散尽家财都难解脱。”

  再说,连云十八峒虽然败了,余部却匿进深山,纵然百万大军也奈何不得,他们对付不了官府,难道还对付不了我?一旦我把他们家眷绑送官府的事传出去,我的命还保得住吗?”

  员外说到这里,从椅子里费力地挤出来,眯起小小的眼睛,一副老谋深算的样子道:“把她送走就好,如果她被官府抓了,那就是死路一条,她还有闲心说起路上险些遭人非礼这些杂七杂八的事儿?如果她顺利逃脱了,连云十八峒的人总也不致于因此跑来报复我。”

  两个人都没有提到杀人灭口,杀人这种事不是每个人都敢用的,何况是这些世居一方的地方缙绅,平白无故的他们怎敢让自己手上沾上人命。何况一旦杀了人,知情的这些下人便有了主人的把柄,难说什么时候就是个大祸患。

  胖员外叹了口气,吩咐管家道:“收拾行装,我要去扬州探亲。”

  管家纳闷儿地道:“老爷,咱们家在扬州有亲戚吗?”

  胖员外飞起一脚,恼怒地喝道:“快去准备,你个猪头!”

  村口柳树下,薛水舞牵着乐舞的小手,扭转那娉婷窈窕比新树柳枝还要袅娜的腰肢,回眸望了一眼丧家之犬般逃去的员外家的管事,清亮得仿佛柳下溪水似的眸子里满是疑惑。

  因为她坚决不肯从了那员外,于是员外一怒之下……放她离开?这显然不太可能,可是为什么……

  薛水舞马上就明白了真正的原因,她忽然看到了那道熟悉的身影,那道每每在她绝望的时候,给她送来温暖、希望,让她无比依赖的身影,薛水舞登时泪如雨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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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22章 烈女怕郎缠

  叶小天从树后走出的身影,迅速模糊在水舞的泪眼之中。水舞欢喜的心都要炸了,只因为他终于肯现身面对自己。这一刻,她发自内心地想笑,可眼中的泪却不争气地流下来。

  欢笑起来的是乐遥,她雀跃着向叶小天扑过去。她还太小,不明白成.人间那么复杂的感情,也不明白叶小天为什么要失踪这么久,现在看到他出现,只有满心的欢喜。

  她欢喜地扑向叶小天,叶小天顺势便弯下腰,向她张开双臂,于是一个很自然地扑过去,一个很自然地接住她,便将她抱了起来。乐遥紧紧地搂着叶小天的脖子,深心满眼的都是欢喜。

  “哥哥哥哥,你去哪里了啊,你走了以后瑶瑶和娘亲被好多坏人欺负呢,你知不知道。”说到这里,遥遥突然紧张起来,可怜兮兮地问道:“小天哥哥,你这回不会再走掉了吧?”

  看着乐瑶背后同样担心的那双目光,叶小天用力摇了摇头,掷地有声地回答道:“这次不走了!我一定会保护你,直到取得真经的。”乐遥马上就相信了他的承诺,用力在他脸上亲了一口,咯咯地笑起来。

  薛水舞看着他们亲热的样子,从心底里感到温馨,她不知自己该怎么面对叶小天,却又不能不过去,于是她轻轻抬起手指,难为情地掠着鬓边的发丝,低头款款迎上,风吹着她的衣裳,无比轻盈。

  叶小天注视在她微羞而迷人的容颜,笑了笑,道:“我是真没想到,你居然是一块唐僧肉啊!”

  薛水舞当然明白他的意思,她不好意思地垂下头,晶莹白皙的耳根处有些红,衬着一缕青丝,份外诱人。

  乐遥咯咯地笑起来,搂着叶小天的脖子道:“小天哥哥是孙大圣呢,有大圣爷在,什么妖魔鬼怪都不怕。”

  叶小天的目光越过她稚嫩的肩膀,注视在薛水舞那张清丽柔媚的俏脸上,朗声说道:“哥哥可不是孙大圣,哥哥是妖怪,最厉害的那只妖怪。”

  薛水舞又一次马上听懂了他的话,妖怪都想吃唐僧肉,最厉害的那只妖怪想不想吃?

  看着叶小天那灼热的目光,她忽然从心底里产生了一种恐慌,不是那种被拐卖、被欺辱、被囚禁时的恐惧,这种恐慌除了心慌慌,还带给她一种从未有过的感觉。

  她有些怕,怕自己逃不出他的手掌心。

  ※※※※※※※※※※※※※※※※※※※※※※

  叶小天没敢在村口逗留太久,他虽然唬住了那个没见过什么世面的土财主,但若在村口逗留太久被人发现他们在一起,很难说又会发生什么变化,所以他带着薛水舞母女避到了村外的一片小树林里。

  林中野草及腰,处处散发出草木的气息,虽然看不到河水,却有淙淙流水声传来。

  瑶瑶灵动的大眼睛追随着张开巨大美丽羽翼的一只只蝴蝶,饶有兴致地靠近,伸出小手笨拙地想要抓住它,蝴蝶只在她的小手靠近时,才懒懒地飞起,落到最近的花枝上。

  叶小天站在野花丛中,笑微微地看着薛水舞,直到她完全地低下头去,才道:“你有话对我说,是么?”

  “是……”

  “你说,我听。”

  “我……对不起……”

  “我想听的可不是这个。”

  薛水舞红了脸,期期艾艾地道:“其实,我……我有未婚夫的。”

  “嗯?”叶小天的眉毛马上斜斜地挑起来,他诧异地看看正在追逐着蝴蝶的杨乐遥,又看看薛水舞,一时有些茫然了。

  薛水舞低着头,红着脸,卷着衣角,局促地道:“我……我告诉你的那个故事……是真的,不过……不过那故事里的小姐不是我,我是……小姐身边的人。”

  叶小天微微眯起了眼睛,一字一顿地道:“也就是说,你还没嫁过人,乐谣不是你的女儿?”

  “是!”

  薛水舞内疚地垂着头,不敢看叶小天的眼睛。她沉默了许久,也没有感觉到受了欺骗的叶小天大发脾气,水舞诧异地抬起头,顿时呆住了,叶小天居然在笑,眉开眼笑。

  薛水舞微微张开小嘴,傻傻地问道:“你……你不生气?”

  叶小天笑嘻嘻地道:“我为什么要生气?”

  叶小天心里此时不知有多开心,水舞居然还是处子之身啊!虽说以她的优秀条件,叶小天本来忽略了这一点,可他毕竟是男人,乍然听说这个意外之喜……哎呀,老天爷,你要不要对人家这么好,我会不好意思的……

  薛水舞的嘴角轻轻抽动了两下,认真地强调道:“我有未婚夫的!”

  “我知道!”

  叶小天眉开眼笑:“未婚夫?未婚夫算个屁,未婚就不是夫,你说对不对!”

  薛水舞慌慌张张地垂下头,低声道:“我……我是不会背弃父母之命的,这是家里从小就给我订下的亲事。”

  叶小天依旧不在乎,意外之喜让他暂时失去了对其它事情的关心。而且他确实不大把那个不知道从哪个石头缝里突然蹦出来的未婚夫当成一个威胁。

  秘密揭穿,薛水舞的声音就流畅了许多,把事情的前因后果慢慢地说了出来。

  她的母亲本是小姐的乳娘,她和小姐年岁相差无几,自幼就情同姐妹。当初小姐的父亲犯案,家道中落,小姐为了安葬母亲,被迫给杨霖作妾,她的奶娘为了照顾她,也到了杨家。

  杨霖入狱后,小姐的处境急转直下,奶娘又生了病,是以回了家乡,只把女儿水舞留下,继续照料小姐。小姐于三年前病逝,但小姐身故的消息身在京城牢中且与家中失去联络的杨霖自始至终都不知道。

  不过关于小姐之死,水舞一直认为是个疑案,她怀疑小姐之死与杨夫人有关,而这也恰恰是她和乐遥一直得以安全的重要原因:“杨夫人不敢一而再再而三地让杨府里出人命,那太明目张胆了些。”

  可是当她带着乐谣离开杨府,杨夫人再下手就可以肆无忌惮了。水舞正因清楚地看明白了这一点,所以她急需叶小天帮助,以便离开靖州范围。

  她从一开始就察觉到了叶小天对她的情意,一个女孩子只要不是太迟钝,又怎么可能看不出?

  她觉得这是叶小天乐于帮助她的唯一原因,担心说出自己身份,叶小天得知她已有夫家后会不顾而去,所以就冒充了小姐。等到后来她想说出真相时,已经因为先前对叶小天的利用,有些羞于启齿了。

  至于乐谣,乐谣从一岁时就失去了母亲,对她一直以娘亲相称,所以她倒不担心乐谣会失言暴露她的身份。之后的事情就不用说的太多了,叶小天已经全都清楚。

  水舞说当他们赶到晃州城,得知出了晃州城就有通向南北的驿道时,她就想对叶小天说出真相,并于晃州分手返回家乡,这也是她此前从不曾对叶小天有过什么承诺的原因。

  当水舞凄然说罢她的故事时,忍不住转身拭泪,眸中悄然闪过一丝内疚,显然她还有事情瞒着叶小天,只是叶小天看不到她这一刻的神情,而且以叶小天此刻所了解的资料来看,整个事情已经完全说得通了。

  “对不起,叶大哥,不是我想骗你,实在是遥遥的身份关系重大,而且事关小姐的名节。此事与你毫无关系,一旦让你知道,说不定还给你惹来杀身之祸,原谅我……”

  水舞擦擦眼泪,转过身来,吸了吸鼻子,对叶小天道:“叶大哥,这一路下来,我已经明白,靠我自己,是根本回不到故乡的。我也不矫情了,我……我求你帮我,送我回故乡,好么?”

  水舞有些担心、有些期待地看着叶小天,她知道叶小天喜欢她,而她一旦回到父母身边,很有可能就被嫁给她的娃娃亲,叶小天很有可能不会答应她的请求。

  可她无论如何都要回去,不仅仅因为那里是她的故乡,那里有她的亲人,而且乐谣总有一天要认祖归宗的,她就算不为自己,也要把乐谣送去那里。

  水舞用柔弱、希冀的目光看着叶小天,她知道自己没有资格要求叶小天什么,所以目光格外的柔怯,她不明白那样的目光在喜欢她的人心中是一种多么强大的力量。

  叶小天沉默许久,轻轻点了点头,用力地说道:“好!我送你去!”

  薛水舞蓦然瞪大眼睛,心中说不出的欢喜。可这欢喜似鲜花般刚刚绽放,便又突然凝结住了,因为叶小天紧跟着又说了一句:“我送你去,我还会带你走,让你心甘情愿跟我走!”

  薛水舞低下头,弱弱地道:“叶大哥,人家真的从小就定了亲,夫家与我家本是同乡,当年同在小姐父亲府上做事,后来小姐的父亲犯了事被抄家,他们一家人就先回了故乡。”

  叶小天道:“你赌过钱么?”

  薛水舞被他跳跃的思维弄的一愣,愕然道:“没有,我赌钱做什么?”

  叶小天道:“输了一点钱的人,很容易就会收手。可输的家破人亡的人,却很难罢休。一个人投入太多,再想抽身就难了。我被杨霖那老混蛋从京城骗出来,又为了你一路来到这里,血也流了、汗也流了,现在你让我心甘情愿把你交给另一个男人,你当我是圣人?”

  薛水舞愣愣地看着他:“啊?”

  叶小天道:“我不会把你让给任何人!不就是个穿开裆裤的时候见到过的小屁娃子吗,不就是有张红纸片子写着你们两个人的生辰八字么?我叶小天近水楼台,他拿什么和我争月亮?”

  “我……我不跟你说了。”

  薛水舞心慌慌地转身逃走,叶小天微微眯起眼睛,望着她美丽的背影用力挥了挥拳头:“你一定要厚着脸皮、死缠烂打、不择手段,极度无耻,直到把她变成你的女人!不要脸皮的我,一定会成功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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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23章 目标:葫县

  人生阅历与知识渊博是两码事,所以一个蠢笨市侩的村妇可以把薛水舞这样兰心惠质、饱读诗书的小才女骗的团团乱转。

  而人生阅历的获取,却并不一定要当事人亲自去经历血泪苦难,有时候前辈传授的经验和教训,也许刚刚运用的时候还有些生涩,但你很快就能把它变成你自己的东西,运用的得心应手。

  叶小天就有从无数“先贤前辈”那里传授的阅历,所以由他来安排三人西行的旅程,比之从前水舞的一路坎坷就容易多了。当然,在这种民风剽悍,治安较差的地方,一个男人出面办事,远较女人方便也是个重要原因。

  叶小天每到一处,都先安顿好水舞和瑶瑶,然后在镇上寻访西去的商贾,而且他从不找那种人员众多的**旅团,而是专找几支小商队联合而行的队伍,这样几支队伍才能形成相互的制约。

  叶小天很清楚在没有法律和道德约束的地方,一些人的人性可以卑劣到什么程度,几支不同从属的队伍混在一起,才可以最大限度地保证在杳无人烟的地区依旧保持道德与法律的约束。

  同时,叶小天也充分利用一同西行的便利条件,以烈女怕郎缠为宗旨,开始了他的近水楼台计划。

  叶小天想的很长远,薛水舞不只很俊俏,美得叫他怦然心动,而且她自幼伴随官宦小姐,饱读诗书。叶小天不希望自己的后代继续像自己一样挣扎在社会最底层,做一个为一日三餐奔走的升斗小民。

  可要改变处境,唯有读书求学这一条途径,他是请不起西席先生的,而水舞----这位礼部员外郎家女公子自幼的玩伴加学伴,明显可以是个很好的启蒙老师。

  只要追上她,可意的娘子、孩儿他娘、最负责任的西席老师就都齐备了,叶小天怎能不全力以赴。

  越往西南方向走,道路越是难行,沿途所遇的城镇也越少,同路的商旅也变少了。商贾谋利,鸟不生蛋的地方谁去呢?黔地固然并非都是偏荒贫穷的地方,但是这条路却不是通向黔地的捷径。

  这一来叶小天三人就陷入了窘境,叶小天是不同意三人冒险上路的,再往前去城镇很少,村落也都隐藏在莽莽群山之中,而且那些村落大多不与外人接触,不能冒险前行。

  最后他们在鹿角镇停下来,由此前往黔地有两条路,一条路远些,需要在群山之中绕行,但路途平缓也相对安全。另一条路则需要从群山中穿行,虽然近了三分之二的路,但沿途非常荒凉,而且道路难行。

  叶小天在镇上住了三天,还是没有等到一支去往贵州的商队,这天过午叶小天出去打探了一圈,正失望地往回走,忽然看见有队人马进了镇子,正由本镇保正晁欢殷勤地迎往家中。

  这一队人马有二十多人,随行者都骑着高头大马,生得孔武有力,拥着两辆轻车,前边一辆轻车敞着篷,车中端坐一位蓝袍人,后边一辆轻车载着他们的行李,没有女眷。

  叶小天心中一动,急忙迎上前去,向一位刚刚下马的骑士小意儿地询问道:“这位大哥,你们这是要往哪儿去呀?”

  那骑士马上露出警觉的眼神,冷冷瞟了他一眼,问道:“做什么?”

  这时,晁保正刚把轻车上的那位贵人请下来,听到说话声扭头一看,认的是这几天在镇上到处打听前往黔地商队的叶小天,便大声道:“去去去,你想搭伴儿去葫县找商队去,这是官家队伍,也是你能打扰的,走开!”

  车上走下来的那位蓝袍人淡淡地瞟了叶小天一眼,问道:“你,要去葫县?”

  叶小天一看这位蓝袍人比他年长不了几岁,可是那神态却像个三四十岁的中年人,忧郁的眉头不说话时也轻轻地颦着,仿佛炎黄子孙五千年来的兴衰乃至中华大地的未来全都担负在他身上似的,一副老气横秋的模样。

  叶小天赶紧趋前禀道:“是!这位公子,小可欲携两个妹子前往葫县,奈何路险难行,在镇上滞留三天了,还没找到可以结伴同行的队伍,不知公子您……可是往葫县去的?”

  叶小天其实很想和水舞扮夫妻,可水舞在这一点上一直不肯让步,无可奈何之下,三人这一路下来,就始终以兄妹相称了。

  忧郁男习惯性地锁着眉头,淡淡地嗯了一声,颔首道:“本官正是往葫县去的,明儿一早本官就要启程,你们一早候在这里吧。”

  叶小天一听他自称本官,知道是位去往葫县上任的官员,与他一路同行自然安全无比,大喜过望之下,连忙不要钱地说起了好话:“多谢大人,大人您宅心仁厚,菩萨心肠、前途无量……”

  忧郁男轻轻摆手,举步向阶上走去,晁保正睨了叶小天一眼,快步追了上去。堪堪追及忧郁男时,晁保正不经意地做了一个手势,街上闲站的一个村夫轻轻点点头,转身离去。

  ※※※※※※※※※※※※※※※※※※※※※※

  第二天一早,叶小天就带着薛水舞和杨乐遥赶到晁保正家门口,等了约摸大半个时辰,晁府府门大开,那位前往葫县上任的青年官员一行人走出来,晁保正亦步亦趋地跟在那位忧郁男的身后。

  见了叶小天,那忧郁男并无二话,倒是看到薛水舞时,他的目光微微一亮。这样俊俏的女子本就不太多见,在这穷荒僻壤更是独一份儿,自然叫人大生惊艳之感。

  晁保正毕恭毕敬地把忧郁男一直送到村口,看着渐渐远行的队伍中,见叶小天一家三口坐在载货的那辆车上,不禁摇头轻笑,道:“自己找死的人,老天都救不了你啊……”

  大概是看到薛水舞是个弱质女流,乐谣又是个小孩子,忧郁男一时善心大发,叫他们三人坐上了车子。

  瑶瑶躺在两堆杂物中间,酣然大睡,早上起的太早,她正困着呢。叶小天和薛水舞盘膝坐在硬挤出的空隙处,水舞细腻柔软的小手被叶小天紧紧抓住,抽都抽不回去。

  叶小天仔细端详着水舞的手掌,一派仙风道骨的模样,道:“姑娘,小天我掐指一算,你命里缺我呀。”

  水舞登时红了脸,急急缩手,羞道:“就知道你又要胡说八道。”

  叶小天道:“嗨!怎么能说是胡说八道呢?我跟杨霖可是老交情了,真的学了一身本事。要不你报出生辰八字来,我再给你算一算?”

  水舞轻啐一口,道:“信你才怪,你就会胡说。”

  叶小天道:“罢了罢了,我的话你不信,圣人说过的话你总该听吧。”

  水舞讶然道:“圣人说什么了?”

  叶小天嘻皮笑脸地道:“孔圣人曰:‘三人行,必有我妻。择其靓者而娶之。’你看,圣人说的多有道理啊。”

  水舞又好气又好笑,恨恨地瞪他一眼,扭过头去看着山中景致,不再言语。她已不是第一次听叶小天疯言疯语了,久而久之自然就有了免疫力,一开始听他胡说时还很不习惯呢。

  其实水舞心里清楚,小天固然口花花的,但是从未真的强迫过她什么,原本萍水相逢,能这样仗义地送她入黔,可谓义薄云天,薛水舞对他心怀感激,对他说的疯话自然也无法生气。

  叶小天笑道:“子说过的话也不管用么?那只好请神来说了,不如你抬起头来,让我好好给你看看相。”

  叶小天刚说到这儿,前方一匹马忽然兜转回来,对他说道:“小兄弟,我们老爷有请,和你说说话儿。”

  叶小天此刻有求于人,自然马上起身,跳下牛车,快步赶到前边车上。

  这一路下来,他已经打听清楚,那个忧郁男名叫艾枫,此去是前往葫县担任典史的。说起这典史,其实是不入流(九品以下)的小官,不过典史掌管缉捕、稽查狱囚,实权着实不小。

  由于大明官制规定,县丞或主簿等职位裁并出缺时,其职责由典史兼任,而县丞和主簿都是有品级的官员,所以典史虽然不入流,却也要由史部铨选,皇帝御笔签批任命,属于“朝廷命官”。

  当然,话是这么说,可典史毕竟还是不入流的小官,所以朝廷控制的没有那么严格,一般来说,地方官如果报上一个人选,朝廷很少会驳回,大多会就此任命。

  这位艾典史原本是中原某县的一位县丞,因为依照当今首辅张居正张大人的考成法大考时,收税不及九成而遭贬官,所以被贬到了葫县做典史。

  葫县原本是土司辖地,刚刚改土入流,不但葫县是三等小县,而且周围环绕尽是土司官,在此为官殊为不易,这也就难怪艾典史总是一脸忧郁了。

  因为此地偏僻,地方不靖,因此艾典史没有携带女眷,只带了几个家人,随行的那些大汉都是乡里孔武有力的汉子,保护他上路的。

  艾典史不耐烦绕路远行,所以选择的是比较偏僻难行的这条山路,他是官身,随行的又俱是强壮大汉,料来也没人啃他这块硬骨头。

  一路无事,艾典史寂寞无聊,忽然想起叶小天一行三人,他那妹子殊丽俏美,惹人心动,不觉起了异样心思,便吩咐唤他来自己车上说话。

  他想收了叶小天,最终的目的是收了叶小天那个俏生生水灵灵的“小妹子”。他是官,当然不会干出强抢民女的事来遗人话柄,不过小天兄妹如此落魄,只要自己话风一露,那还不上赶着和他攀亲戚,能有什么凶险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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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24章 路中劫

  艾典史见了叶小天很客气,叫他也在车中坐了,随意询问了几句,叶小天就随意瞎编了几句,艾典史便道:“听你谈吐,倒是个雅人,可会下围棋么?”

  叶小天拱拱手道:“小民只是略知一二。”

  艾典史微笑道:“不必谦逊,来,咱们下上一盘。”

  车子在崎岖的山路上颠簸的厉害,但艾典史用的是一副磁石棋盘。叶小盘自幼便把时光消磨在天牢里,那些高官哪有不懂围棋的,所以叶小天还流着鼻涕穿开裆裤的时候,就已经和那些尚书侍郎员外郎们隔着栅栏下围棋了。

  所以真要说起来,叶小天的棋艺还着实高明的很。不过,他这一路吃用都是人家的,还要仰仗人家庇护安全,总不能叫人家不舒服吧,所以叶小天开始有意放水。

  第一次对奕时叶小天剑走偏锋,险胜。第二盘艾典史就熟悉了他的风格,两人渐渐胶着,终于趁艾典史一个疏忽,叶小天再次取胜。第三盘他就开始放水了。

  横盘四角星位上交错放下黑白两枚座子,叶小天便一副好胜模样,气势汹汹先下一子,艾典史随即拈起一子,二人便对奕起来。

  到了中盘,叶小天的先手优势已荡然无存,再下十数手,艾典史便占了上风,叶小天竭命挣扎,不料却忙中出错,被艾典史一连吃掉两处棋子,至此叶小天已完全落了下风。

  但叶小天一番长考后,突然下了一子,整个棋面顿时又活过来,弄得艾典使紧张不已,思索半晌才回师中原,下了一枚飘逸轻灵的飞子,杀机隐隐地截断了叶小天的生机。

  再下十余手,叶小天又是一番长考,终于长长叹了口气,愁眉苦脸地推枰认输。这棋下得一波三折,叶小天明明落了下风,却几次三番差点反盘,如今终于认输,艾典史快意不已。

  叶小天苦笑道:“大人棋艺高明,小民这手棋本就是野路子,初初使来还能唬人,一旦被大人您熟悉了小民的棋风,小民便一筹莫展啦。”

  艾典史笑容微敛,睨着他道:“叶小天,你在让着本官啊。”

  叶小天心中一惊,矢口否认:“小民何曾相让,实是大人高明……”话说到一半,看到典史似笑非笑的眼神儿,叶小天顿时住口。

  艾典史慢条厮理地拾着子儿,悠然道:“即便明知你在让我,本官赢了,还是很开心的。”

  叶小天嘿嘿一笑。

  艾典史道:“这就是人心了。哪怕不为了赢,只为你这番心思,本官心里也舒坦。不过,你若一开始就放水,我会赞你直爽朴实么?不会,那是愣头青,棋可以这么下,人这么做就不招人喜欢了。

  可是,你一开始全力以赴,先打败我,激起我的好胜心,再一步步相让,即便决定放水的时候,也不让我轻易取胜,如此一来,面对难得的胜利,本官自然大悦。识不破你的用心会大喜,识破了你的用心,也会因为你用心良苦而心生好感,你说对不对?”

  叶小天心道:“对个鸟,不叫你晓得我的用心,如何卖你这个好儿?你以为自己能洞彻人心?我可是在成了精的狐狸窝里厮混了许多年才走出来的人物。”

  面上他却是一副惶恐、羞惭的模样,连连告罪不止。艾典史摆摆手,道:“你很不错,知情识趣又会做人,思虑缜密、手段高妙,是块璞玉,值得雕琢啊。”

  叶小天马上一脸惊喜地离座拜道:“还望大人栽培。”

  “起来,起来。”

  艾典史漫不经心地道:“本官此去葫县,身边少不得要用人,你很机灵,若是愿意,就留在本官身边做事吧。本官此来葫县赴任,不曾携带家眷,总要有个心细的人在身边帮着打点一切才好。”

  叶小天心道:“原只想下下棋哄你开心就是,没想到你打的是这个主意,倒是好眼光,可惜水舞已经被我内定,你想打我媳妇主意,门儿都没有。”

  脸上却是一副惊喜模样,颤声道:“舍妹性情温柔,姿色也还入目,她如今尚未许亲,大人您要是缺个身边人侍候……”

  忧郁男这回可是发自内心地笑了,这小子,真的很机灵,有眼光。

  他爽朗地一笑,道:“好!既然如此,你倒不必在府上听用了,本官在衙门里给你找点事做,你以后跟着本官,亏待不了你!”

  叶小天又是诚惶诚恐一阵道谢,心中却想:“先唬弄着你这色鬼,免得你半路把我们赶下车去。待到了葫县,小爷拍拍屁股就走,你这等体面人,还能不要脸地留人?”

  从这一天起,双方的关系开始亲密起来,渐渐的艾典史那些随从也都知道这叶小天很快就要成为典史大人的便宜大舅子了,是以对他们三人的态度也更加和善起来。

  整个无人区因艰涩难行,所以道路显得十分漫长,幸好他们带足了食物,偶尔有樵夫山民经过,瞧见他们这一路人马不同凡响,也会早早避开,不与他们接触。

  这一日行到一处山坳,瞧那崖下刻着一块石碑,依碑上记载,距葫县只有一天路程了,整个队伍都变得兴奋起来。正行走着,乐遥忽然道:“小天哥哥,人家要尿尿。”

  叶小天便跳下车,对艾典史一行人马道:“各位先走着,我带遥遥去方便一下,马上赶来。”

  因为此处遍地鹅卵石,古时曾是一条水道,所以车子走得非常慢,步行快些很容易就能追上,所以不必停下等候,是以艾典史的车队并未歇下,而是径直走向前方山口。

  水舞也跳下车,牵起乐遥的手,一边往路边树丛中走,一边弯下腰,小声说道:“遥遥,你想方便的时候是不可以大声说的,尤其不可以对男人说,知道吗?以前我教过你的,怎么又忘记了。”

  乐遥不服气地道:“小天哥哥可不是外人。”

  水舞道:“那也不行!你是大家闺秀,就要有点大家闺秀的样子,现在不学规矩,长大了会被人取笑的。以后可不许这样了,听到没有。”

  乐遥小猪似的撅起嘴巴,应了一声:“哦!”

  叶小天跟在后边,听她二人交谈,不由哑然失笑。

  山坳里都是圆滚滚的鹅卵石,无遮无蔽,他们一直走到路边一个杂草丛生的小山沟里,沿沟而上,大约走出十几步距离,才找到一处可供藏身遮蔽的所在。

  叶小天在草丛中趟出一块地方,趟得蜢蚱乱蹦,确定没有蛇虫之类的东西之后,才对水舞道:“我在旁边等你。”

  叶小天分开草丛走出去,这时山坳中队伍未停,已经走出一箭之地,叶小天站在山坡上遥遥望去,忽然有一道刺目的光茫掠过他的眼睛,刺得他微微一眯眼,再定睛望时,却全无发现。

  叶小天没有当过兵,也没有打过埋伏,自然不知道那是隐藏在草丛中的一道刀光。他望了一眼缓缓而行的队伍,便往松软的草地上一躺,双手往脑后一垫,翘起了二郎腿。

  湛蓝的天空蓝到了极致,纯净到了极致,衬着近前几条树枝,远方几朵白云,有一种极尽高远的感觉,这是在北京城里无法看到的风景。仰望着这样的景致,似乎人的心胸也高远起来。

  树丛后面,乐遥忽然道:“咦,好象有动静。”

  叶小天就隔着一丛灌木,一听这话腾地一下坐起来,急道:“丫头,怎么了?”

  这时薛水舞惊恐的声音也从树丛后传来:“好象……好象确实有动静。”

  “你们两个别动,小心有蛇虫。”叶小天顺手捡起一根小臂粗的树枝,飞快地穿过灌木,乐遥已经系好小裙子,战战兢兢地偎依在水舞怀中。叶小天警觉地问道:“发现了什……”

  他还没有说完,就陡然收住了声音,因为他也听到一声低沉的咆哮,声音从右前方的树丛后传来,那低沉的咆哮声叫人一听便汗毛直竖。

  叶小天急急向水舞打个手势,示意她护好乐遥,随即攥紧树枝,蹑手蹑脚地拨开灌木。小心翼翼地穿过灌木丛,忽然发现远处有几只野兽正围着一棵大树打转。

  叶小天心中一紧:“莫非是狼?”

  眼前所见是几只狗一样的动物,体型比普通的狗要小一些,比狐狸又要大一些,毛发棕黄,嘴巴略方,不像普通的狗一样嘴巴是尖的,叶小天心道:“这究竟是什么东西,莫非是野狗?”

  叶小天猜的倒也不错,仰着头围着那棵大树打转的几只野兽的确是狗,是豺狗,还有个名字叫豺狼,虽然体型比起狼和狗都要小一些,却比草原上的狼还要凶残一些。

  幸好叶小天三人处在下风口,那几只豺狼又专注于树上的猎物,没有嗅到他们的气味,也没有发现他们,否则他们三人只怕就要饱以狼腹了。

  树上有一只动物,叶小天更不认识了。这只动物胖嘟嘟的身子,短短的尾巴,通体由黑白两色构成,看着像熊,却没有熊的凶狠,反而有种憨态可掬的可爱。

  在几匹豺狼的低吼咆哮声中,它笨拙地攀高了一些,扭头往下一看,就见一颗圆圆的大脑袋,圆脸上好像画了两个黑眼圈,即便正身处危险之中,看着也是一副囧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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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25章 血案

  趴在树上的那只奇怪生物,自古以来有过太多的名字,貔貅、白狐、皮裘、玄貘、食铁兽、白老熊、猫熊等等,足足有二三十个名字,而为后人所熟知通用的名字则为:熊猫。

  这只大熊猫低头看看,又缓慢向树上爬了爬,叶小天这才注意到上边树叉上还坐着一只跟它一般长相的小熊猫,那只小笨熊抱着树叉,忽然发出与婴儿极其相似的叫唤。

  大笨熊用肥大的手掌托着它胖乎乎的屁股,将它向上又托了托,让它坐得更稳当。熊猫宝宝又是“咿”的一声叫,比婴儿稚嫩的叫声略显圆润,不仔细分辨的话却与婴儿叫唤的动静一模一样。

  这时叶小天才注意到,这只大熊猫的下肢已经受了伤,只是不知是与这几只豺狼搏斗过,还是此前与其它猛**过手。不过正所谓好虎架不住群狼,叶小天看这怪熊憨憨的样子,又已经受了伤,真要斗起来怕是凶多吉少。叶小天正呆看着,手臂忽然被人碰触了一下,叶小天像触电似的扬起木棍,扭头一看,却是薛水舞领着乐遥到了他的身边。一见远处情形,水舞和乐遥登时瞪大了眼睛。

  这时,几只围着树打转的豺狼开始急不可耐地发起了进攻,它们绕着那棵树打转的圈子越来越大,然后一只接一只跃起、独扑、张开满是雪白獠牙的利口,噬向那只熊猫的肥屁股。

  那棵树并不高,也不够粗,有几次高高跃起的豺狼,嘴巴似乎都擦着了那只大熊猫短短的尾巴,乐遥虽然没有叫出声来,可她紧紧攥着叶小天的小手和掌心沁湿的汗水,却透出了她心中的紧张。

  薛水舞惊恐地捂住了嘴巴,一双迷人的杏眼睁得大大的,眸中似有雾气氤氲。前方是一群豺狼,围着一只她根本不认识的母兽和小兽,可是从那拼命维护小兽安全的母兽身上,她似乎看到了与自己共通的某种情结。

  而且,熊猫这种东西,天生就有一种萌萌的气质,只看一眼,她的心就完全站到了那只熊猫一边。

  树在摇晃,那只胖熊猫感受到了危险,它不安地挪动着,体重让那棵树也加大了摆动的幅度,熊猫宝宝蜷伏在树叉上,又向它的母亲鸣叫了几声,似乎在诉说它的惊恐。

  大熊猫不再动了,它攀着树干停住,扭过头,两只黑眼圈依旧像是愁眉不展似的瞄了瞄树下盘旋嘶吼的几只豺狼,又回头看看蜷缩在树叉上的小熊猫,突然张开稳稳抱住树干的两只前爪,肥胖的身子向地面堕去。

  “啊!”

  乐遥情不自禁地一声惊呼,但嘴巴马上就被薛水舞捂住,大熊猫肥胖的身子沉重地坠落在地面,熊猫宝宝趴在树叉上,焦急地向母亲发出一声声鸣叫,就像婴儿一声声的啼哭。

  在大熊猫坠下的刹那,几只豺狼警觉地跳开,但它刚一坠地,几只豺狼就一拥而上,向它发起了猛烈的攻击。

  豺狼的咆哮声此起彼伏,但是令叶小天三人大开眼界的是,那只看着圆润可爱、笨拙迟缓的熊猫,搏斗起来竟也毫不示弱,甚至动作也异常地敏捷起来。

  它那薄扇大的熊掌扇出去,就能把一只豺狼有力地抽飞出一丈多远,而它隐在肉掌间的利爪也异常锋利,当它在一只豺狼腹下狠狠掏了一记之后,那只豺狼哀嚎着跳开,内脏都掉了出来。

  但是豺狼更敏捷,而且数量多,大熊猫被困在中央,左支右绌,渐渐落了下风……

  ※※※※※※※※※※※※※※※※※※※※※※※※※

  与此同时,刚刚拐过山角的艾典史也受到了攻击,潜伏在山口的人就像一群豺狼围着一只大熊猫,猛地发起了凶悍的攻击。

  他们的队伍刚刚走出山口,前方路边突然有一棵枝繁叶茂的大树喀喇喇地倒了下来,正砸在道路的正前方,巨大的树冠砸在地上,枝叶和灰尘飞溅而起。

  坐在车中的艾典史瞿然一惊,护侍在身侧的骑士大吼道:“有人偷袭!”

  话音未落,无数枝“利箭”便从两侧密林中飞射出来。那不是箭,而是一杆杆竹枪,无数枝竹枪呼啸而至。

  护送艾典史的人员反应不可谓不快,在大树喀喇喇倾倒的刹那,他们就已急急勒马,飞快地跃下马背,自腰间、自马背上取下刀剑,以战马为掩护,急急圈向典史的车子,想形成一个自保的圆阵。

  但是扑天盖地的竹枪将他们的计划一举打破,那些竹枪不是人工投掷的,而是在树林中设了机关,利用树枝的柔韧弹力激射而出。

  只消事先巧妙设计,一个人可以控制几十杆竹枪,待目标赶到,一刀砍断绳索,一根根竹枪就能以比机括更强劲的力道射出去。

  林中或许没有几百人,却有几百枝竹枪,汇成一阵密不透风的枪雨,像被触怒的马蜂群,嗡地一声向艾典史的队伍笼罩过去。

  丛林中,六七头灵巧敏捷的豺狼向那只为了维护它的孩子毅然滑下树干的熊猫妈妈发起了凌厉的进攻,它们此起彼伏,跃起的身影仿佛浓重铅云里亮起的一道道弧形闪电。

  熊猫看起来肥胖笨拙,身手虽然并非如此蠢笨,终究应付不来这许多配合默契的豺狼,伴随着豺狼一声声令人恐惧的吼声,豺狼们扑起、飞遁,用它们的利爪在熊猫母亲的身上划烂一块块皮毛,撕咬下一块块血肉。

  而山脚下,仓惶试图结阵试图自保的艾典史一行人也像那只首尾不能兼顾的大熊猫一样,在林中人猛烈的攻击下顾此失彼,仅仅片刻交锋,便已死伤枕籍。

  一个来不及下马的骑士被一杆疾射而至的竹枪射中,整个人都从坐骑上倒飞出去。

  另一个刚刚下马的骑士,才挽紧马的缰绳,那马便一声悲鸣,被一杆竹枪贯穿了马颈,锋利的竹枪射透马颈,沾血的竹枪贴着那名骑士的脸颊穿过,在他脸上擦出一道血痕。

  旋即,那马便四蹄一软,轰然倒地,接踵而至的两三杆竹枪自左右两方交叉而过,洞穿了这名骑士的身体。

  这样凌厉而突然的偷袭、暴风骤雨的攻击,就算是一支训练有素的军队同样来不及抵抗,何况这些家丁护院一般的武士。那些竹枪可怕的贯穿力,在这样的距离内,可以洞穿三层皮甲。

  第二个、第三个……

  在骑士们接二连三中枪倒地的同时,受到最多关照的典史大人更是凄惨,几乎有三四十杆投枪是向他射过去的,车的棚子只是苇席,根本阻挡不住竹枪的射入。

  艾典史其实在第一时间就反应过来,那副总是忧国忧国忧天下的忧郁男形象一扫而空,他身形一弯,向前猛地一窜,意图跃下车去。可是一杆杆竹枪已呼啸而至,像刺破一层纸的刀子,刺穿苇席,洞穿他的身体。

  越来越多的竹枪,带着慑人心魄的厉啸不断向他招呼过来,将他整个人串在了车上,艾典史是第一个咽气的,死不瞑目。

  竹枪的投射,带着一道道恶鬼夜泣般的锐啸,贯穿人马**时则发出一阵阵开水落地的“噗噗”声,一具具尸体接二连三地从马上栽下来,每一具栽下来的尸体必然带着一杆以上的竹枪。

  当一轮竹枪射罢,射空的竹枪落在鹅卵石的地面上,叮叮当当的还在弹跳的时候,二十多个青巾蒙面,举着雪亮钢刀的汉子就像猛虎下山般从竹林中冲了出来。

  他们没有说话,也没有吼着“杀光他们”的话来以壮行色,就那么举着锋利的刀从竹林中杀出来,脚下是一双双草鞋,草鞋踏着那些光滑的鹅卵石,健步如飞。

  山坡上密林中,那只大熊猫左支右绌,已经无法招架六七匹豺狼的攻击,它愤怒地悲鸣了一声,忽然四肢着地,埋着头向前猛冲过去,借着它远比豺狼壮硕的身材,将迎面扑来的一头豺狼硬生生撞飞出去,拖着血淋淋的身子一头撞进了灌木丛林。

  几头豺狼不甘地仰望了一眼树叉上的那只熊猫宝宝,果断地做出了选择,向着那头明显更能填饱他们肚子的成年熊猫追去。

  熊猫是一种天生视力低下的动物,不过还不至于出现撞树的结果。即便撞上了,对它那圆溜溜有足够脂肪和皮毛保护的大脑袋来说也不成问题。它低着头,不管不顾地顶着灌木荆棘,像一辆坦克似的横冲直撞。

  豺狼体型较小,动作敏捷,大熊猫这种手段并不能摆脱追击,但一旦进入这种地方,豺狼无法形成合力,就奈何不了皮糙肉厚的大熊猫,它就有机会逃出生天。

  山脚下艾典史等人就不如那只大熊猫这么幸运了,在竹枪的攻击中,他们无一幸免,只有极少数人在投枪的凌厉攻击下活下来,业已遍体是伤,奄奄一息。

  从林中冲出来的那群蒙面人二话不说,拔刀就砍,不管死的活着,都要补上一刀,片刻功夫就砍瓜切菜一般,将所有的人都处死了。

  一个首领模样的人穿着一身黑色劲装,头戴一顶黑色头套,只露出一双凛凛生威的大眼,持刀站在一块巨石上,冷冷地注视着手下人动手,等到他们结果了所有人,象征性地搜检了一些财物,做出一副掳掠杀人的假象,便把大手一挥,冷喝道:“撤!”

  其他人自始至终不曾说过一句话,首领一声令下,他们马上飞奔而回,追随着他们首领的身影,呼啸而来,呼啸而去,如同一阵风般迅速消失在丛林之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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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26章 劫后

  眼看几只豺狼追着那只熊猫窜进丛林不见,叶小天暗暗吁了口气,忙对水舞道:“我们快走!”

  “小天哥哥!”他的袖子马上就被乐遥拉住了,那双水灵灵的紫葡萄似的大眼睛,带着可以融化一切的乞求,奶声奶气地道:“小天哥哥,那只小熊宝宝好可怜呀。”

  叶小天扭头看了看,那只小熊猫趴在树叉上,正惊恐地看着地面,它挪动了一下圆滚滚的身子,向母亲逃走的方向叫唤了几声,再往地上看看,一副想下来又不敢的样子。

  叶小天略一犹豫,道:“你放心吧,它的妈妈会来找它的。”

  乐遥扁着小嘴,眼睛里泪光闪闪:“要是它的妈妈被恶狼杀死了呢?要是它的妈妈迷路了呢?要是再有别的大恶狼发现了它呢?要是它的妈妈不回来它自己又下不了树饿肚子呢?”

  叶小天两眼发直,这个小屁孩才多大,哪来的那么多要是?

  他抬头看了看薛水舞,希望她能帮自己说几句,可他从薛水舞的眼睛里看到的一样是对那只小熊宝宝的同情与怜惜,小熊猫可爱的模样可是能令一切女性母爱泛滥的。

  “好,那……咱们带上它吧。”

  一个乐遥就已令叶小天有些吃不消,何况再加上一个薛水舞,叶小天硬着头皮冲到树下,像那只大熊猫似的,笨拙地爬上树。

  小熊猫虽说岁数不大,体形却不小,体重也不轻,叶小天本想把它抱下来,谁知一个失手居然把它从树下摔下来,乐遥惊呼一声,赶紧跑过去,却见那小熊猫从地上爬起来,摇摇脑壳,居然浑若无事。

  叶小天从树上爬下来,就见乐遥伸出小手,正怯怯地摸着小熊柔软的皮毛,咧着小嘴笑道:“这个小家伙好可爱,小天哥哥,我们收养它好不好?”

  叶小天一见她伸手摸熊,不禁吓了一跳,这小熊宝宝看着虽然可爱,可是看方才那只大熊猫与豺狼搏斗的样子,分明也是很厉害的野兽,叶小天赶紧道:“小心它咬你。”

  小熊猫好象知道眼前这三个人不会害它,而且是它的恩人,当乐遥伸出手时,它居然温驯地舔了舔乐遥的手指,当乐遥缩回手时,它就像个婴儿似的爬过来,憨憨地要抱住她。

  只是这只熊猫虽是幼崽,体形却不比乐遥小多少,乐遥哪里抱得动它。叶小天怕那几只豺狼回来,急忙弯腰抱起小熊,对乐遥道:“咱们快走,有什么话边走边说。”

  叶小天抱着小熊,水舞抱着乐遥,急急忙忙溜下山坡,便往山口赶去,等他们快到山口的时候,眼前突然出现一幅恐怖的景象,那一切就仿佛人间地狱。

  水舞“啊”地一声尖叫,急忙捂住了乐遥的眼睛。叶小天变色道:“快藏到路边树林里去,快!”

  叶小天带着他们退到路边,在一丛灌木下蹲下,叶小天把小熊猫往地上一放,对水舞道:“你在这儿等着,我去看看!”

  叶小天贴着山脚,以树木山石为掩护,悄悄靠进路口,当他看清路口的惨状时,不禁倒抽一口冷气。饶是他一向玩世不恭的性子,这时也不禁变了脸色,心口怦怦直跳。

  他看过杀人,但那只是菜市口、阳光下,无数看客欢呼中的杀人,他从来没有见过这样恐怖的景象,叶小天站在那儿,只觉手脚冰凉,头皮冷嗖嗖的。

  眼前一片狼籍,殷红成洼的血迹、倒伏扭曲的尸体、遍插竹枪的车辆,就像被百万大军洗劫过一般凄惨,在青翠的丛林和灰白色的鹅卵石地面的背景下,显得怵目惊心。

  叶小天仔细观察许久,确信行凶的人早已离去,这才一步步走到那修罗场中,眼看着四周的惨状愣愣出神。薛水舞远远地看着,见叶小天直挺挺地站在山口,周围别无动静,便带着乐瑶悄悄走过来。

  她不想让乐瑶看见这可怕的情形,把她的头深深埋在自己的胸前,她这一走,那只小熊猫却也四肢着地,乖乖地跟了过来。薛水舞脸色苍白,颤声道:“这些强盗好残忍!”

  看到仰卧在车上,身上插满了竹枪,像只豪猪似的艾典史,薛水舞不忍地别过头去,凄然道:“艾典史这样的好人,竟然落得这般下场,老天爷真是不长眼睛。”

  叶小天瞟了她一眼,心道:“好人?怕是艾典史最希望的是你在榻上唤他好人吧,只不过出师未捷身先死,我这狗腿子他收不成了,你这个偏房自然也告吹了。”

  艾典史已死,叶小天也不想再把他的险恶用心透露给薛水舞知道,他现在心中非常惶恐。虽然一路下来,常听人说西南地方穷山恶水、民风剽悍、盗匪横行,可听说的事情,又有谁真正放在心上过?

  叶小天一路所经所见,最多也就是有些人贩子流窜地方、泼皮无赖横行乡里,再加上几个没见过什么世面在小村子里称王称霸的地主老财,如今是头一回看见这样血淋淋的场面,他真的被吓住了。

  “我们得马上走!”叶小天喉头发紧地对薛水舞道:“此地不可久留,距县城只一日路程了,到了那里,咱们才会安全。”

  薛水舞看看满地的人尸、马尸,不忍地道:“叶大哥,你我若就此离开,难道弃他们于不顾吗?”

  叶小天道:“等到了县里,把此事报于县官知道,他们自会料理。”

  薛水舞道:“虽是一日路程,我们怕是明日此时也到不了,只怕到了今晚,他们的尸体就要被野兽拖走了,我们同路而来,一路上多蒙他们照顾,若就此离去,着实让人难以心安……”

  叶小天不以为然地道:“先把他们入土为安?”

  薛水舞欣然道:“正该如此!”

  叶小天回头看看遍地的尸体,禁不住悲从中来:“这么多的尸体,我他么的得埋到什么时候啊……”

  ※※※※※※※※※※※※※※※※※※※※※

  叶小天选中了一处地方,这是暴雨季节由山洪雨水冲刷出来的泥沟,只要把尸体拖进去,将两侧土坡的泥土推下埋住尸体就能大功告成。

  叶小天把一具具尸体拖进泥沟,累出一身大汗。他没让水舞动手,且不提水舞那把子力气只是聊胜于无,再者她若帮忙,那么瑶瑶就没人照顾了。

  叶小天让她们候在山口树丛中,自己把一具具尸体拖进泥沟,气喘吁吁、满头大汗地爬上土坡,向下蹬踹泥土,一层浅浅浮土刚把尸体盖住,叶小天忽又想起一事,连忙顺着山坡滑下去,举手作揖,口中念念有词:

  “各位仁兄,你们不幸遇到山贼,小天不忍让你们曝尸荒野,遭受狼吻,先把各位安顿在此,待告与官府,再好生为你们操办后事。

  只是各位囊中那点身外之物已是全无用处,小天却还有一个专会惹祸的老婆、一个很能吃的小丫头片子要养……,哦!对了,现在还填了一只看起来饭量一定很大的小熊,

  回头官府来接你们的尸体回去后,你们身上那些财物少不得要便宜了忤作,不如就给我吧,江湖救急,功德无量。若有得罪之处,万祈原谅,阿弥陀佛,无量天尊,上帝保佑!”

  叶小天把东方传颂已久的两大神祇都请了出来,就连近来于京中传教的西洋和尚所尊奉的那位西洋大神也不放过,随即便跳进土沟,理直气壮地刨起土来。

  叶小天一番搜刮,但凡值点钱的东西就往自己怀里揣,弄得怀中鼓鼓囊囊的,这才和大狗熊似的爬上土坡。

  待他把尸体全都掩埋了,又丢了些石头上去,免得被野狼野狗的刨开,这才返身到路边小树林中去寻水舞和乐瑶。

  水舞见他怀中鼓鼓的,不禁微窘,叶大哥连死人都不放过啊……不过水舞也并非道学先生,这一路苦哈哈的,全靠叶小天到处张罗,三人才没饿死,她对叶小天的举动倒没什么异议,权当是埋葬那些人的酬劳吧。

  叶小天向她们打声招呼,先蹲在林中小溪边洗手净面,薛水舞自腰间摸出一条汗巾,欲待递上,却又止步,将汗巾交给乐瑶,向她低语几句,乐瑶马上举着汗巾,跑到叶小天身边,献宝似地道:“小天哥哥,瑶瑶给你擦脸。”

  “好啊!”

  叶小天刚掬了一捧泉水喝了,便微笑着蹲下,乐遥很认真地擦着他的额头、鼻子、嘴巴,叶小天嗅到那汗巾上有一抹淡淡的香。不同于花草或胭脂,那是女儿家独有的体香。

  瑶瑶还是个乳臭未干的黄毛丫头,这汗巾上的香味儿不可能是她的味道,那必然就是水舞所用的汗巾了。她用这条汗巾擦过脸、擦过手,或许还抹过她的胸……

  叶小天忽然想起那晚山中月下、溪水泉边所见的旖旎一幕,心中不由一荡,目光轻轻瞟向水舞,见她侧脸而站,长睫眨动,菱角般的唇瓣轻轻抿着,山风吹着青丝,拂过她嫩红的脸颊,优美无限。情场初哥的小叶子心里顿时像喝了蜜似的甜起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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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27章 葫县好风光

  夜风流溢着青草的气息和野花的芬芳,点点流萤于青草树木间飞来飞去,划出一道道迷离的光线。

  水舞蹲在石头堆成的火灶前煮着肉干烩馍,乐遥托着下巴好奇地看着小熊猫津津有味地啃着一根竹笋。

  在爱心泛滥的水舞和乐遥强烈要求下,这只小熊猫已经正式成了这个临时家庭的一员,乐遥还给它取了一个名字:福娃。

  叶小天蹲在灶火旁边,兴致勃勃地检视着他的搜刮成果,分门别类放好。金光闪闪的铜钱吸引了福娃的注意,乐谣赶去闻饭香的时候,福娃丢下了啃了一半的竹笋,爬到叶小天身边,抓起一把大钱就放到了嘴巴里。

  “嘎蹦蹦……,嘎嘣嘣……”这什么声音?叶小天脑海中冒出一丝奇怪的感觉,却没往心里去,他正专注于数钱呢。“嘎蹦蹦……,嘎嘣嘣……”叶小天霍然回头,就见福娃又抓起一把大钱,好象在吃糖豆。“啊!那是钱啊!吐出来,吐出来!你给我吐出来!你也不怕吃死你!”叶小天像拍一个贪吃的小孩子,啪啪地拍着福娃儿的胖脑袋,福娃和乐遥一样,根本就是个吃货,它脖子一抻,耷拉着舌头,黑眼圈似的一双眼睛萌萌地无辜地望向叶小天,口中空空如野。“滚!走远些,再过来揍死你!”叶小天伸手一推,粗暴地道:“去去去,滚一边儿玩去!”

  可怜的福娃儿被叶小天推了个仰面朝天,它爬起来,蹒跚地挪到一边,捡起那半截竹笋,咔嚓咬了一口,丢给叶小天一个看起来有些淡淡忧伤的背影。

  乐遥回头看见了,扁着嘴巴伤心地道:“坏蛋哥哥,欺负小孩子!”及至跑到近前,听说福娃把大钱都嚼碎了吃掉,不禁又担心起来:“小天哥哥,福娃吃了大钱,不会死掉吧?”叶小天翻个白眼儿,一边继续数钱,一边痛心疾首道:“死得掉才怪,我已经知道长得一副熊样儿的这小混蛋是什么玩意儿了。它叫食铁兽,你说会不会死?你看住它啊,它刚才一口就吃掉了能买三只肥鸡的钱啊!”

  晚餐的材料都是从那辆破碎的货车上捡来的,三个人吃了一顿很丰盛的晚饭,令人惊奇的是,福娃居然蹲在他们旁边捡些残羹剩饭,吃得津津有味,这小家伙居然还是个杂食动物。

  夜深了,和福娃嬉闹了一晚的乐遥已甜甜睡去,她今晚的枕头就是福娃。福娃抱着脑袋撅着屁股睡在地上,乐遥枕在它的肥腰上,两个小伙伴居然非常融洽。

  叶小天坐在丛林边上,望着远方茫茫的夜色山影,听着树涛阵阵,很久都没有动。本已在火堆旁躺下的水舞翻身坐起,远远地看着他,终于起身,姗姗地来到他的身边。

  水舞在他身旁不远处坐下,轻声道:“叶大哥,你有心事?”

  叶小天向她扮个鬼脸,笑道:“我这样没心没肺的人,能有什么心事?”

  水舞静静地凝视着他,不说话。

  叶小天转过头去,轻轻吁了口气,道:“我想家了。”

  沉默片刻,叶小天道:“这是我生平头一次离家远行,一走就是这么远、这么久,我不知道……我爹的老寒腿好点了没有,不知道大哥大哥在天牢混得怎么样,不知道嫂子有没有又跟他闹别扭……”

  叶小天说着,声音渐渐有些沙哑:“等到了葫县,我得花点钱请托驿卒往京里头送一封家书,给家里人报个平安。不然他们会担心我的。”

  水舞定定地看着他,叶小天在她面前似乎永远都是一副玩世不恭的面孔,一副天生乐观的性情,直到此时她才发现,原来这个男人也有感性的一面。

  水舞沉默良久,默默转向与叶小天凝视的方向相反的那一片山影,幽幽地道:“我也想家了。我的老家,其实我从来就没有去过,我出生的时候就在京城,可我的家人如今在那里。”

  叶小天扭过头问道:“你家在什么地方?家里还有些什么人?”

  水舞道:“就在葫岭以西,葫岭应该就是葫县吧?听我娘说,以前这儿是两位土司老爷管着的,那时这里不叫葫县,就叫葫岭。穿过葫岭,就是铜仁,我家就在那里。我只有父母双亲,不过听我娘说,家乡族人很多。”

  叶小天目光微微一闪,道:“那……他呢,他也住在铜仁?”

  水舞当然明白叶小天问的是谁,她轻轻屈起双腿,双手抱膝,把下巴搁在膝上,轻声道:“嗯!他……姓谢,名叫谢传风,他爹原本是小姐家府上的管事。我们两家都在老爷府上做事,自幼订下的亲事,后来老爷家败落,娘亲带着我随小姐到了杨家,谢伯伯一家则和我爹先回了故乡。”

  叶小天轻轻皱了皱眉,原来这两家还是“世交”呢,如此说来,在和那个姓谢的家伙争老婆的时候,是很难得到水舞爹娘的支持的。不过……

  叶小天的眉头随即就展开了,那又如何?我叶小天好歹也是天子脚下、人精扎堆的地方出来的人,要是连这么个货色都争不过,就算她肯跟我,我有脸要她么?

  谢传风是吧?

  叶小天暗暗攥紧了拳头!

  ※※※※※※※※※※※※※※※※※※※※※※※※※

  碧浪滔天,碧绿的浪尖儿上有几道白色的浪花,跌宕出一条条优美的曲线。碧水与浪花之间,漂浮着一只土黄色的葫芦,因为年代久远,葫芦上有明暗相间的痕迹和一些斑点。

  这,就是从空中俯瞰的葫县。

  葫县是三等县,成立不足三年,隶属贵州承宣布政使司。莽莽群山之中的它,就像飘浮在万顷碧涛之上的一只葫芦,等着铁拐李从天而降,踏上它飘洋过海。

  贵州山多,峡谷相间,地形崎岖,河流虽多却不适宜通航,是以水陆两途都极为闭塞。贵州“天无三日晴,地无三里平”,多雨则涝,无雨则旱,波耕水耨,就连那梯田也号称“望天田”,是真正的靠天吃饭。

  以前贵州并非**的一个行政区域,一直以来贵州就分属湖广、四川、云南。洪武十五年,朱元璋设贵州都挥使司,永乐十一年,朱棣设贵州布政使司,贵州行省才算成立。

  可是实际上贵州依旧置于大大小小几百个土司的统治之下,布政使司只是名义上的最高机构,到了万历年间,朝廷的控制力虽在逐步加强,但是左右贵州的依旧是土司们。

  葫县本名葫岭,处于云南联结湖南的驿路要道,是以商旅不绝,十分繁华。这里有一支大明立国之初就屯守于此的军队,但政务上一向由两位土司老爷负责。

  三年前,葫县大旱,两位土司老爷为了争水大打出手,朝廷趁机出兵干预,罢黜两位土司,在此设立县衙,委派流官,把它正式纳入了朝廷的直接管辖之下。

  只是千百年形成的政治格局,不是建一个衙门,挂一块牌子,就能顺利接手的,县衙设立后,当地的汉民、彝民、苗民实际上形成了各自为政的局面,比当初更加混乱。

  眼睛水灵灵的,像刚用山泉水洗过的黑葡萄似的乐遥,牵着比她只矮半头、胖乎乎圆墩墩的福娃儿;步子迈得小小的,腰肢扭的轻轻的,模样极俊俏的水舞,跟背着大包袱扮苦力的叶小天,历尽千辛万苦、八十一难,终于抵达了葫县。

  一条小河把葫县肥圆的“葫芦底”分成了两半,以小河为界,葫县的县衙和军屯戍军及其家眷住在右半边平缓宽阔的区域内。左半边依托于山脚之下,居住的是长期以来依附军屯在此落户的汉人百姓。

  走在繁华热闹的葫县大街上,叶小天啧啧赞叹:“很不错啊,我还以为这里贫瘠荒凉的一塌糊涂呢,不想此地竟是如此繁华!”

  放眼望去,是绵延不断的店铺地摊、酒肆茶楼,商贾行人熙熙攘攘,大大小小高低错落的店铺旗幡挂得琳琅满目,叫卖声此起彼伏,土话、官话交织成一片。

  时而一个腰间扶刀,目不斜视、神情肃穆、鼻梁高挺、目光深邃的彝家汉子昂昂然从他们面前走过,那雄壮如山的气概,就连叶小天都忍不住多看两眼。

  时而又有一个穿着青色绣五彩鲜丽桃花百褶裙的苗家姑娘,背着竹篓、脚步轻盈地与他们并肩而行,满头满身的银饰,银围、腰链叮叮当当的作响,十分悦耳。

  急急忙忙南来北往的过路人,悠游而行恬静从容的当地人,将两种截然相凡的氛围完美地融合在一起。

  叶小天欣然看着目不暇接的繁华街闹,眼神陡然一直。那是方才与他们并肩而行的那位苗家姑娘,迈着一双轻盈的长腿,忽然在一个首饰头面摊子前停下,弯下了腰……

  “啊!我的老天!她的裙子好短啊!何等健美浑圆、光滑紧致的一双大腿……”

  还没等口水流下来,叶小天在心中又是一声惊呼:“哦!我的老天!她裙子里边居然没穿东西!真的没穿东西?果然没穿东西!”

  叶小天吃惊得差点咬到自己的舌尖,那是仅仅五寸长的百褶短裙啊,里边居然没穿东西,这一弯腰,两瓣圆润丰挺的翘.臀全都露了出来。叶小天震撼的差点晕倒:“世上怎么会有这样的事?从来都没听说过,这怎么可能……这也太有伤风化了吧!一个姑娘家家的……”

  前边有个混球挡住了他的视线,叶小天赶紧向旁边闪开一步,一边不错眼珠地看着那两瓣八月十五,一边在心中虚伪地声讨,真正令他愤愤不平的,大概是他能看到的别的男人也能看到吧。

  薛水舞看到那位浑然不觉自己已春.光外泄的苗家妹子,俏脸不由一红。她虽然从未到过故乡,却听母亲说起过许多家乡的事,她知道这个苗家小姑娘一定是登蓝苗。

  登蓝是苗家话,登是裙,蓝是短,翻译成汉话就是短裙苗。他们这一族自古就这样穿裙子,实际上一直到后世的二十世纪九十年代初,才开始加了内裤。

  这是人家本族的风俗习惯,自然不能以汉家礼教衡量,可薛水舞还是难为情地红了脸。她一扭头,却见叶小天眼珠子都要掉出来了,不由心头大恨,臭男人怎么总是这副德性,有什么好看的?

  水舞恨恨地在叶小天脚背上踩了一脚,叶小天痛呼一声回过神儿来,赶紧左顾右盼,一本正经地道:“此地人杰地灵,民风纯朴,真是好山好水好风光呀!什么上有天堂,下有苏杭,依我看该是下有葫县才对。”

  水舞冷笑道:“对啊,这里是男人的天堂嘛!”

  叶小天乜了她一眼,突然两眼发亮,像发现了新大陆似的指着水舞道:“哈!你吃醋了?你在吃醋,是不是?”

  水舞脸儿一红,嗔道:“我才没有。”

  “没有?没有你脸红什么?你别走,你说清楚,你是不是吃醋了?”

  叶小天不依不饶地正想追上去,忽然看到一个闲汉得得瑟瑟地走到那个弯腰扶膝挑选首饰的小苗女背后,左右看了两眼,突然伸手在人家姑娘的翘.臀上摸了一把,然后,不可思议的一幕就发生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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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28章 不一样的世界

  那泼皮在人家小姑娘粉臀上飞快地摸了一把,转身就想开溜,却不想那个苗家小姑娘姓情泼辣的很,她尖叫一声,像被蝎子蛰了似的跳起来,反手就从筐中摸出一把镰刀,想都不想就扔了出去。.

  镰刀没有劈准,贴着那泼皮的耳根飞过去,吓得那泼皮一屁股坐在地上,镰刀砸在对面一家酒铺子的大酒瓮上,“当”地一声响,酒瓮破了一个口子,酒水汩汩地涌出来。

  恰有一个身穿天青色斜襟大袖长袍,头裹青白色头帕、脚踩绣花翘头鞋,典型汉族妇人打扮的中年女子,提着菜筐与几个同行的妇人有说有笑地走过来,那酒水猝然喷出,登时浇了她一头一脸。

  那中年妇人蛰得眼睛睁不开,同行的妇人们马上大呼小叫起来。酒铺掌柜的是个彝族汉子,眼见酒瓮被打破,他忿忿地冲出来,要找那投镰刀的苗家女子理论。

  那苗家少女扔出镰刀,便指着吓坐在地上的泼皮发出一连串又脆又急的声音,听声音很好听,可看神情就知道她在骂人,小姑娘还没骂完,就冲上前去,一双光溜溜的大腿不管头不顾腚地踢踹起来。

  听那少女用本族语言一骂,恰好由此经过的几个苗家汉子登时勃然大怒,马上向那泼皮围过来,恰好此时那彝族掌柜的领着几个伙计冲出来,双方都是气势汹汹、面色不善,三言两语没有对上,立即动起手来。

  那几个苗家汉子只道他们是那泼皮同伙,要找苗女麻烦,手下毫不留情,那酒铺子的掌柜和伙计也是姓情暴烈的汉子,当即还以颜色,丝毫不让。

  几位妇人的尖声大喊引来了几个逛街的军汉,那几个军汉一见那位双眼难睁、形容狼狈的中年妇人马上围拢过来,看样子他们几个都认识这位大娘,七嘴八舌一番,他们马上就转身冲向混乱的战场,也不知是找那酒铺老板赔偿还是老那苗家少女理论。

  此时长街上已经是一片混乱,双方大打出手,逮着什么都充作武器,一时间筐碟杯盘首饰头面此起彼伏,有人趁机爬在地上捡拾东西,有人慌忙走避,还有逛街的闲人看见本部落的人正与他人动手,马上不问缘由地助拳。

  那几个军汉冲进人群,还没找着正主儿,就被混战的双方误打了几拳,这几个军汉也不是善碴儿,当下二话不说,马上挥拳反击,就此由双方混战变成了三国大战。

  整个繁华的街市变成了混乱的战场,那些商品货物被损坏或充作武器的店铺掌柜岂肯善罢甘休,当即号门婆娘关门打烊,领着伙计们加入了战团,也不管是哪一方的人马,只管殴打泄愤。

  一座楼上探出半个身子来,往楼下望了一眼,马上兴奋地回头大叫起来,片刻功夫,就有四五个人跑出来倚着二楼栏杆兴高彩烈地看起了热闹,其中一人还一手提着茶壶,一手端着茶杯。

  “这都什么人呐!”

  叶小天正觉不可思议的当口儿,不知是谁把一只鞋子扔到了空中,正掉在那人杯上,那人大怒,抡起手中的茶壶便狠狠地砸了下去。

  “这里的人也太剽悍了吧!”

  打京城来的叶小天何曾见过这样的世面,他眼看着这场因为摸屁.股引发的血案咋舌不已,自言自语道:“我的老天,这究竟是个什么地方啊!”

  旁边一个卖野药的汉子蹲在地上,一边麻利地捡拾着被人趟乱的草药,一边笑吟吟地对他道:“小兄弟,你是外地来的吧?不用担心,咱们这儿经常这样,打过了也就好了。你需要跌打损伤药吗?算你便宜些……哎哟。”

  一个急匆匆跑过的汉子一脚踩在卖野药的汉子手上,卖野药的汉子大吼一声:“你狗曰的长不长眼睛啊?”一个虎扑,便将那人扑倒在地,两个人马上扭打起来。

  叶小天惊道:“此地不宜久留,咱们快走!”他抱起乐遥,刚要转身逃走,忽然看见那个被酒淋了一头的妇人闭着眼睛划拉着双手,在拳脚飞舞中显得异常危险。

  那几个军汉忒也糊涂了些,或许一开始他们也没想到这场混战会乱到如此地步,是以竟没留下一个人来保护她,等他们一开打,整条长街都陷入混乱,就更顾不上她了。

  其他几个妇人一开始还护着她往外逃,到后来被人冲散,又见场面着实凶险,早就吓得逃之夭夭,顾顾不得她了。叶小天略一犹豫,还是一个箭步冲过去,搀住她道:“大娘不要慌,跟我走!”

  叶小天背上背着大包袱,右手抱着乐遥,左手搀着中年妇人,溜着边儿往外就逃,水舞紧随其后,也顾不得那只福娃儿了,福娃倒是乖巧,紧紧跟在她的身后,竟是没有走失。

  叶小天逃出混战的中心,闯到路口喘了两口大气,猛一抬头,就见十几个青衣帛帽的衙役晃着膀子往这边走来,叶小天大喜,连忙放开那中年妇人,高声大呼道:“差官老爷,你们快来啊,前街有人殴斗。”

  那十几个衙役正懒懒散散地走着,一听这话,头前一人马上瞪圆了眼睛,“噌”地一声从腰间抽出量天尺,狐假虎威地喝道:“什么人竟敢当街斗殴扰乱本县治安?”

  这人大概是个班头儿,领着十几个衙役急吼吼地闯到街口往里一看,登时屁也不放一个,马上掉转身形,把量天尺向空空如野的前方一指,高声叫道:“你们不要走!暴力拒捕罪加一等!”

  说话间,这班头儿领着一帮衙役飞也似地跑得不见人影儿了,叶小天目瞪口呆地站在那儿,半晌说不出话来。

  中年妇人眯缝着眼睛,划拉着摸到叶小天的臂膀,对他说道:“小伙子,谢谢你呀,这种地方官府中人是指望不上的,老身的眼睛火辣辣的,麻烦你扶我回家清洗一下。”

  “哦!哦哦……”叶小天醒过神儿来,又心有余悸地看了一眼那殊死搏杀的现场,扶着那位妇人急急离开了。

  ※※※※※※※※※※※※※※※※※※※※※※※※※

  老妇人泪流满面地被叶小天扶到了家,她的家有一个极精致的小院儿,虽然不够豪绰却很优雅。白墙黛瓦,雕刻着美丽图案的木质门窗,就连院子角落的水漏都精雕细刻过。

  青砖小瓦马头墙,回廊挂落花格窗,这整个小院房舍都透着一股浓浓的江淮风味,陡然看到它,几乎让人忘了自己正置身于贵州大山深处,还以为是到了江南水乡。

  老妇人两只眼睛洗得红通通的,她一边用毛巾擦脸,一边同叶小天说着话。叶小天道:“大娘您也姓叶?小侄和您是本家呢。大娘的官话说的很好啊,您是刚搬到这儿来的?”

  叶大娘笑道:“老身是南京人,应天府的。不过我可不是才搬来的,大娘我是这儿土生土长的人,我们叶家打从洪武年间就在这儿了。坐坐坐,小伙子,你坐,你们都坐。”

  叶大娘在对面的条凳上坐下,笑眯眯地道:“当年,傅大将军率江南三十万大军,奉洪武皇爷之命远征云贵,扫荡元朝鞑子,我们叶家的老祖宗就随军参战到了这里。

  鞑子逃跑之后,洪武皇爷命令这三十万大军携家眷屯田戍守,我们家就留在这儿了。说起来,那都是两百多年前的事了,不过我们这儿军屯汉人从不与外族通婚,所以这口音倒是一点没变。”

  大娘看了薛水舞一眼,笑眯眯地道:“你跟媳妇儿是走亲戚来的?你媳妇儿长得可真俊!小伙子,有福气呀。”

  薛水舞红了脸,用细若游丝的声音无力地申辩:“是妹子,不是媳妇儿。”可惜声音小的别人根本听不见。她这一路上已不只一次被人误会了,弄得她都有点免疫了。可是一旦被人误会,还是有些难为情。

  叶小天满面红光地道:“大娘,您老眼神可真好!瞧您老这家境不错啊,家里人做什么营生的啊?”

  叶大娘道:“我那老伴儿早就过世了,只有一个儿子在身边,我那儿子是本地巡检,虽然只是个芝麻绿豆大的官儿,老身也算是老有所依了,所以家境还算不错。”

  叶小天微微吃了一惊,巡检官,那可是九品武官,有了品级就是命官啊。别看官儿小,在这种地方那也算是有头有脸的大人物了,没想到自己无意之中竟救了一位武官的老娘。

  叶小天道:“大哥真是好本事啊,在这种地方,一个巡检官可是比京城里一位三品大员还威风呢。”

  叶大娘道:“嗨,我家这巡检是世官,祖祖辈辈儿传下来的,哪是他的本事。”

  叶小天道:“大娘,您老这话,侄儿觉得可不对。祖上传下来的官就叫没本事?难道还非得辞了官,凭自己的能耐再从头打拼?谁都有祖宗,有不服气的让他祖宗也去百战沙场挣份功业回来。

  再者说了,有个好爹当然不一定有出息,可也不是有个好爹,那就一定没出息啊。当世名将戚继光、俞大猷,那么能打的将军,不都是世袭的武官么?

  俞将军是世袭百户,戚将军是世袭指挥佥事,不都是世官嘛。戚将军十岁的时候就继承他爹的官职,成了当朝四品武将了,谁敢说他是靠老子,自己没有真本事?”

  叶小天这张嘴哄起人来就跟灌了蜂蜜似的,把个叶大娘说得眉开眼笑,叶大娘拍拍衣襟站起来,笑道:“你们小两口儿先坐着,让孩子在院子里头玩吧,老婆子先去做饭,一会儿把你大哥喊回来,好好谢谢你这位救命恩人。”

  水舞如今既到了葫县,离家乡近了,已是归心似箭,不想在葫县多作停留,一听这话便悄悄扯了扯叶小天的衣襟,叶小天便站起身道:“些许小事,大娘您太客气了。看您眼睛还肿着,好好歇息一下吧。我们有事要去县衙,就不叼扰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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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29章 悲催县尊

  叶大娘对叶小天这个能说会道、嘴巴很甜的本家侄子非常热情,奈何叶小天执意要走。

  叶大娘此时两眼红肿,确也需要休息。恰在此时,那些仓惶中与叶大娘走散的妇人们也都寻上门来,七嘴八舌地向叶大娘表示慰问。见此模样,叶大娘便也不再挽留小天,亲自把他们送出院子,指点了县衙的方向才回去。

  叶小天和水舞带着乐遥、福娃一路前行,拐过一条长街,再往前走穿过两条胡同,前方一条长街赫然就是方才那场混战的现场。只不过他们逃走时走的是这条街的另一端,此刻却出现在这一端。

  长街上的混战已经结束了,因为太过混乱,估计并没有胜利的一方。叶小天看到有些头破血流的人正被同伴七手八脚地抬走,也有人捂着血葫芦似的脑袋自己找去药铺里裹伤抓药,而那些做生意的人已经卸下门板、支起货架,拉着长音儿吆喝起了招揽生意的话儿,好象从不曾发生过什么。

  叶小天见了这般情景,不禁啧啧称奇。果然如那卖药的汉子所言,此地民风剽悍,大概真是把打架斗殴当成了家常便饭,所以一场大战刚刚平息就迅速恢复了秩序,这种缺少官府制约的地方固然容易生出是非,但是自我修复的能力也是出类拔萃。

  葫县县衙比叶小天见过的县衙都小了一号。这个县衙门口也有石狮子和拴马桩,同样比起其它地方要小上一号,若不仔细看,那县衙的大门倒以一家店铺似的,作为一个衙门实在有些寒酸。不过门内也有照壁和仪门,有点麻雀虽小五脏俱全的意思。

  县衙二堂上,葫县官员正济济一堂,比起每日“排衙”时只有佐贰官到场不同,此刻葫县所有的首领官也都到了。

  葫县掌印正堂、七品知县花晴风,如今才只三旬上下,极清朗儒雅的一身气质,年仅三旬便做了一县正印,说起来在宦途上算是意气风发了,只是这位县太爷此刻一脸的苦大仇深,比“出师未捷身先死”的艾枫艾典史还要忧郁。

  县丞孟庆唯和主簿王宁作为县太爷的佐贰官,坐在花晴风左手一侧的座位上,孟县丞慢悠悠地啜着茶,王主簿不断地捋着胡须,一副穷极无聊的模样。

  佐贰官这边本该还有一个有职无品的典史坐第三把交椅,奈何本县典史之位空缺久矣,新任典史艾枫未到,是以这座位也就空着了。至于三班班头、六房长吏,虽然也是佐吏,却没资格与会。

  另一侧的是首领官和杂职官,坐在首位的是本县儒学教谕顾清歌、训导黄炫,两人虽然权力不大,但是在这万般皆下品、唯有读书高的年代,他们理所当然地坐了首座。

  他们之下便是本县巡检罗小叶,叶大娘的儿子,将近不到三十岁的年纪,生得倒是极雄壮,可一身戎服下却没有几分霸气。世代屯田戍守在此,早消磨了他的锐气,若脱掉这身官服,俨然便是一个略有几分精明气的农民。在他之下,又有驿丞、税课大使、县仓大使等不入流的杂官。

  花知县阴沉着脸,郁郁寡欢的声音道:“各位,三年大考之期就要到了,本县实户口、征赋税、均差役、修水利、劝农桑、领兵政、除盗贼、办学校、德化民、安流亡、赈贫民、决狱讼等等方面,实在乏善可陈呐,诸位何以教我?”

  堂上众官员眼观鼻、鼻观心,无一人答话。

  花知县愁眉微微一锁,望着王宁道:“王主簿,你负责的税赋,上收了几成?”

  王宁咳嗽一声,轻轻捋着胡须道:“赋税么……,我贵州全省税赋尚不及江南一县,一向依靠朝廷赈济的,这件事朝廷上一清二楚,难道我葫县能独善其身?收不上来不稀奇,收得上来才叫稀奇呢。倒是赈民方面……,大人,咱们还得向上头请求赈灾款啊……”

  花知县无力地扶住了额头,王宁乜了他一眼道:“不过嘛,本县在实户口方面,倒是有些政绩。”

  王主簿掏出一本帐簿,慢吞吞地翻了几页,咳嗽一声道:“三年前,我县实有户口625户,平均每户人口6人,现在我县实有户口911户,平均每户人口近6人……”

  王主簿所说的户口是不抱括苗疆番界的,尽管葫岭已经建县,设了流官管理,但当地少数民族依旧在极大程度上自治,所以尽管他们占了当地总人口的七成以上,还是只需向朝廷笼统地报个寨数、族数就行,其人口增减变化朝廷是无从掌握的。

  总算有点好消息了,花知县精神一振,孰料孟县丞冷笑一声道:“这些人口可不是自然繁衍增长的,而是我县处于驿路要道,渐有流民在此定居。随着这些人定居本县,需要赈济的贫民灾民多了,偷窃、抢劫、斗殴等事件也多了。”

  孟县丞竖起一根手指,加重语气道:“三年来,我县盗贼案件、狱讼案件,每年比上年递增一倍,如今尚有大量案件积压,要么无法破获,要么无法把罪犯逮捕归案,户口增加?嘿!嘿嘿!有什么可夸耀的。”

  这位孟县丞与那位王主簿是针尖对麦芒,一向不合的。

  县丞兼管着讼狱,用现代的话来理解,那典史就是公安局长,县丞就是兼任的政法委书记,是典史的顶头上司。别看对葫县百姓来说,县衙基本上就是聋子的耳朵----摆设,可毕竟还是有点职权的,于是也就有了利益之争。

  掌控本县的这三把交椅,坐首位的花知县无根无底,无权无势,有心报国、无力回天,纯属傀儡。县丞孟庆一方面利用治安大权控制了屯军及其家属之外的当地汉民,一方面和当地一个有名的大豪相勾结,花知县虽有印把子在手,却奈何不了他。

  王主簿与占本县人口绝对多数的彝、苗两族吏目关系非浅,这两族本来各有一位土司,却因为率领族兵发动战乱,被朝廷果断介入,趁机罢黜了他们的世袭土司,改从他们的族人中任命了两个吏目。

  葫县也正是趁着这个机会才建立的,但花知县带着朝廷寄予的厚望来到葫县,三年来没有打开丝毫局面,其中不无王主簿从中作梗的缘由,此人根本就是那两大部落的权益代言人。

  花知县听了孟县丞的话,心中好不难过,他叹了口气,略带希冀的目光看向本县儒学教谕顾清歌,问道:“顾教谕,本县的文教方面呢?文教上,可有什么建树?”

  顾教谕道:“大人,县学这三年里,就没有一个学子可以通过考试成为生员的。实际上,本县不要说秀才,就是连合格的童生和蒙童都寥寥无几。现如今在县学里读书的几乎都是‘官生’……”

  县学的生员有两个渠道来源,一个是考试考上去的生员,一个是品官子弟和外夷部族首领的子弟,按照朱元璋当年定下的规矩,他们是必须到县学读书的,不需要考试,这大概属于一种特殊的“义务教育”了。

  迫于太祖皇帝的御旨,当地部落首领们不敢不送儿子来就学,但这班小魔头基本就是来走个过场,不要说读书了,不闹事顾教谕就烧了高香了。

  顾教谕说到此事唏嘘两声,他唉声叹气半晌,忽然抬起头道:“对了,说起此事,老朽正有些事要禀报大人,本县教谕、训导及六科教授们的俸禄已经有两个月没发了,俸禄拖欠日久,师生无心就学啊。”

  花知县“嗤”地冷笑一声,道:“学官、学者们无心教学倒是真的,那些学子么,本就没有一个向学的吧?”

  顾教谕精神一振,道:“大人有所不知,年初的时候本县刚刚迁来一户人家,家中的一位学子名叫徐伯夷的,此人学识极为出色,如今已是本县生员,他每月应领的六斗廪食也没发呢。”

  花知县是科学出身,对县学里边的事儿门儿清,一听这话顿时疑道:“顾教谕,这不对吧?此人既是年初迁来,如今应该还是一个附学生员,哪有这么快就成为增广生、廪膳生的?”

  话说这县学的生员分成三等,初入学者叫附学生员,经过岁考和科试之后,成绩优异者提升为增广生、廪膳生,一旦拥有这个资格,就可以从官府那按月领米了,就好比是一笔奖学金。这个生员既是今年入学,还没经过岁考,当然不该享有这项福利。

  顾教谕道:“大人你有所不知,这徐伯夷学识极为出众,我县这些学子中,将来若能有一人中举,那也必是此人。此人当初并未决定要在本县定居,是老朽求才若渴,特意许诺,只要他肯留下,每月破例领廪米六斗。这个……,本县文教上能否有所建树,可全靠他了。”

  花知县木然而坐,已经无力吐槽了。巡检罗小叶见这模样,摸了摸鼻子,也开始了他的述职。

  罗小叶说了些什么,花知县全然未听。他仰着头,失神地看着屋顶的承尘,摆出一副死猪不怕开水烫的模样:“我都已经这么倒霉了,总不会还有让我更倒霉的事吧?”

  就在这时,叶小天风风火火地闯进了县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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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30章 如此县衙

  罗小叶是巡检,而巡检是武官,隶属贵州都指挥使司,再往上就要归兵部管了,但是他和普通的军队又不同,平常要听从县太爷的调度,勉强算是县太爷的下属。

  只不过这许多年来,当地屯军及其家属形成了一个相对**的团体,如同一个**王国,当地官府对他们的影响力极其有限,而他们的事情一般当地官员也不用负责,如此一来,花知县对罗巡检的话就更不在意了。

  “唉!想当初我赴任的时候,是何等意气风发,原以为以葫县首任县令的身份,我将在此建功立业,为我的仕途打下坚实的基础,在葫县留下我万古不辍的英名。谁知道……”

  花知县出神地望着屋顶的承尘,满心悲怆:“如今这副模样,我还有什么好说的呢。大考是一定不及格了,不过葫县情形复杂,朝廷诸公并非一无所知,我一个新科进士来此做官,简直是形同流放了,朝廷还能把我怎么样?

  我在这里三年,没有功劳总还有苦劳吧,就算我大考不及格,想来朝廷也不会对此全然不加考虑,罢官应该是不会的,若只是贬官调离,我也认了,虽不甘心……唉!”

  手下的官员还在向他汇报着工作,花知县已经在考虑他的未来了。

  叶小天带着水舞和乐谣、福娃儿走进县衙,心中满是疑惑。他们就这么大摇大摆地进来了,县衙门口居然连个站岗的人都没有,或者不知道站岗的官差溜到哪儿去了。

  进了县衙之后更是难得看到一个人,远远的曾经偶尔见过一个衙差书吏模样的人,还不等他上前问话,那人就晃着身子闪进了一处签押房,根本没有理会他们这一行人。

  叶小天站在院中发了一阵呆,对水舞道:“此地与中原大不相同,便是这县衙也透着种种古怪,依我看,咱们还是走吧,马上去铜仁,不要管这里的事了。”

  水舞讶然道:“那……艾典史等人的事咱们就不管了。”

  叶小天道:“我总觉得这个葫县处处透着古怪,咱们还是不要自找麻烦了。那艾典史既是来赴任的,一旦久不报到,官府必然查问,到时一定能找到他们,你不要忘了,那山口还有死马和破碎的车辆,很好找的。”

  水舞犹豫了一下,总觉得既然依靠人家的帮助才一路走到现在,若是连人家的死讯都不通报一声,未免有些不近人情。更何况……

  水舞忽然想到一事,便对叶小天道:“叶大哥,咱们在鹿角镇搭艾典史的车来此,鹿角镇上的人一清二楚。咱们在鹿角镇住了三天,镇上的人知道你的底细,如果咱们一走了之,官府来日查问艾典史下落时,恐怕你就要成为最大疑凶了。”

  叶小天一下子被她点醒了,以官府中人的操行。一位朝廷命官在他们的辖境之内遇害,这可是极重大的一桩案件,到时候官府若破不了案,难保不会把他当成背黑锅的,不如及时报案,先给自己定下幸存者兼报案人的身份。

  想到这里,叶小天欣然说道:“果然是家有贤妻,男人不遭横事。你的话很有道理。”

  薛水舞听他说疯话也不是一回两回了,她发觉自己薄薄嫩嫩的面皮正在变得越来越厚,至少现在听他这么说,已经不害臊了,只是习惯性地轻啐他一口,连反驳都懒得。

  叶小天嘿嘿一笑,打个响指道:“走,咱们找个人,把此间事情了结了,便欢欢喜喜回娘家。”

  叶小天四下一张望,径直走向方才有人闪入的那间签押房。到了门口探头往里一看,就见门口挂着“户科”两字,堂屋里坐了两个人,正在对坐奕棋,一副偷得浮生半日的悠闲模样。

  叶小天马上跨进门去,向两人唱个肥喏,施礼道:“两位先生,小民有一桩大事,要面见知县大老爷。”

  其中年岁颇长的一人马上起身,对棋友说道:“先生有事做,棋子儿先这么搁着,一会儿咱们再继续。”

  另一人点了点头,这年长者便退出签押房,顺手从门边抄起一把扫帚,哗啦哗啦地扫起了长廊,原来此人是衙门里负责清洁的雇工。

  依旧端坐不动的那个人四旬上下、容颜清瘦,他也不看叶小天,而是趴在棋盘上仔细研究半晌,偷偷摸摸拈起对方的棋子儿换了个地方,这才嘿嘿地笑了两声,起身往里间走,摞下句话道:“随我来!”

  这签押房一进门是会客的堂屋,旁边穿糖葫芦似的还有几间耳房,叶小天随着那人走进第一间房,那人在公案后坐下,俯下身子,用力地吹了一口,桌上、案牍上、文房四宝上登时飞起一层灰来。

  叶小天摒住呼吸,心道:“这户科究竟是多久没开张了?”

  那人直起腰来,懒洋洋地瞟着叶小天,问道:“你什么事啊,是造户籍、过户,还是迁转?”

  叶小天道:“先生,小民只是路经贵县,现有一桩大案子,要禀报给知县大老爷。”

  那人乜着他道:“知县老爷是你想见就见的?说,什么事儿?”

  叶小天道:“本县新任典史艾枫艾大人,路上遭了山贼,被杀了。”

  “咳咳咳咳……”那书吏一口气没顺下去,呛得一阵咳嗽,他蹭地一下站了起来,惊道:“你说什么?再说一遍!”

  叶小天道:“贵县新任典史艾大人,半路遇贼,死了!”

  那书吏瞪大眼睛,骇然看着叶小天,不敢置信地又仔细询问了一遍经过,终于相信了叶小天的话,那书吏怔了片刻,便急急闪出书案,对叶小天道:“快!你跟我来!”

  那书吏引着叶小天冲出签押房,水舞、乐谣和福娃儿正站在院中,那书吏一见水舞俏丽的姿容便是眼前一亮,再看见憨态可掬的福娃心中复又一奇,不过他现在满脑子都是典史遇害的消息,却也无暇多看。

  负责洒扫的那个老苍头儿听说这年青人要见县令,也不晓得他是什么身份,还在那儿装模作样地扫着地。地面已经很久不曾扫过了,反正县太爷平素不来此地,地上厚厚的一层灰。

  老苍头儿也不洒水,抢起一把大扫帚扫得尘土飞扬,户科书吏捏着鼻子道:“行了行了,你别装模作样儿了。赶紧让开,我有大事要去见县尊老爷。”

  老苍头急忙往旁一闪,那书吏就带着叶小天,捂着鼻子穿过长廊,往二堂里闯去。

  二堂上,罗小叶言简意赅地汇报完了本部的事务,此时正换了税课大使陈慕燕向县太爷汇报,陈慕燕简要汇报了一下本县可怜的税收情况,便一把鼻涕一把泪地述说起了税丁们的血泪史。

  葫县不是农业大县,在农业上是收不到多少税赋的,本县的税收主要依赖商业和运输,因为本县是从云南到湖广的驿路要道中的一段,所以这一段的过关税收就成了本县的主要经济来源。

  可是这段驿路的运输,几乎完全掌握在本县大豪齐木手中。这个齐木是屯田戍边的军户后代,齐家在本地数百年,也算是一个坐地户了。

  他的父亲当年在一次事故中为了救当今巡检罗小叶的爷爷罗老巡检而死,从此齐家就成了罗家的大恩人。他的哥哥继承了军职,他则自谋生计,召集一群脚夫,干起了运输的买卖。

  因为有巡检司做后盾,他的生意越做越大,后来渐渐成了气候,如今俨然是本县第一豪强。原本他是要仰仗巡检司的,现在他势力极大,又是罗家的恩人,就连巡检司都被他压了一头。

  如今的齐木历经几十年经营,势力盘根错节,已成葫岭一霸,和本县彝、苗两大部落三足鼎立,税丁这种生物,在无权无势的小民眼中无异于猛虎,在他眼中却是小猫小狗,根本不会放在眼里。

  不过双方原本也没什么交集,税课司哪敢找他的麻烦。不过花知县前两年一直是无为而治,眼看到了大考之年,他才如梦初醒,想让政绩好看些,于是给税课司下了收税的死命令。

  由此一来,税课司就只好硬着头皮收齐木名下那些产业的税,和他们起了冲突,前不久陈慕菩手下的几个税丁刚被齐木的人打过,现在还在家里养伤,医药费都没地方出。

  孟县丞与齐木一向沆瀣一气,听陈慕燕在这里告状,心中冷笑不已。他心里清楚,花知县毫无实权,根本就奈何不得齐木,这税课大使也不是真要告状,只是在诉说委屈推卸责任罢了。

  花知县正听得心烦意乱,那名书吏急匆匆地闯了进来,花知县终于找到了一个发泄目标,大怒起身道:“李云聪,你真是越来越没规矩了,本县正与各位大人商议公事,谁叫你进来的。”

  李书吏虽然不敢明目张胆地顶嘴,却也丝毫不怕这位没啥实权的傀儡知县,他马上说道:“大老爷,您莫要商议公事了,现如今却是发生了一桩大事,要命的大事啊。”

  花知县听他话里隐隐的调侃味道,心中更是恼火,可他也清楚整个葫县上下根本就没人敬畏自己,只好佯做没有听出,转口问道:“什么要命的大事?”

  李云聪道:“大老爷,刚刚有人来县衙报案,说是本县新任典史艾枫赴任路上被贼人给杀了!”

  众官员齐齐一惊,目光唰地一下投向了李云聪,堂上一时鸦雀无声。

  过了半晌,就听“砰”地一声,却是花知县一屁股重重地坐回了椅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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